北京市规定,外迁车辆必须到指定的外迁车辆办理点进行办理。目前,北京市设有以下外迁车辆办理点:
1.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车辆管理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8号)
2.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18号)
3.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8号)
4.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
5. 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黄村路东段)
需要注意的是,外迁车辆办理点可能会根据政策和规定进行调整,请在办理前确认最新的办理点信息。
贞元二年改析津府为大兴府,改县名为大兴县,取“兴国”、“兴旺发达”之意。
元初属中都路,至元四年(1267年)县治迁中都东北城(今东城区大兴胡同内),至元二十一年为大都路治。明初为北平府治,永乐元年(1403年)为顺天府治。清因之。1914年属京兆地方。1928年改属河北省。1935、 1937年分别迁治于北大红门、南苑镇。1949年属通县专区,移驻青云店,1954年迁治黄村镇。1958年划归北京市,改名大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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