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赶农村大集。赶集即使打小就形成的生活习惯的一部分,更是一种淡淡的乡愁。
赶集用现在的眼光看,实际就是农村的超市。按以前的标准,能到集市去买菜,是好生活。我们那儿形容有钱人,往往有这么句:他家集集都赶。不过赶集买的不只是菜,还有份很放松,很享受的惬意。
集是轮流举办的,按农历一六、二七、三八、四九、五十分地进行,规模有大有小。每逢大集,尤其是腊月的大集,自面四八方的人们,还有那使人眼花缭乱的各式各样的商品,真是人山人海,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简直是无法形容的一种享受,心里总有说不出的感叹!
以前的大集有“游、娱”的功能,说书的、唱戏的是集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文化生活不发达的年代,那些忠实的粉丝基本逢集必到,场面非常热闹。
当然,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现在的大集虽然在形式上和以前变化不大,但是,性质、地位以及赶集的体验,已有很大变化,百姓的依赖程度也大不如从前。但不管怎样,集市会长期存在下去,并依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不光喜欢赶农村的大集,城里的农贸市场啊,大集啊都喜欢赶。
一、买卖商品
以前在农村物资比较匮乏,手头也没多少钱,家里想买东西得时候如果去城里就太贵了,而且来来***也不方便,所以我们这的村每五天一个集,大村轮流赶集,今天是张店的,明天是牛庄的,五天一轮回,大家相约要好的伙伴一起去***购,家里需要的东西一般都是在大集上买的,又便宜又好。家里又剩余的东西也可以拿到集市上去卖掉,以前老妈就专门去潍坊等地进货一些小商品来维持家用,供我们读书,平时种地也不耽误。
二、放松***交流
集市不光可以买卖商品,也是大家放松交流的场所,平时种地早起晚归,每天回家都累个半死,赶集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场所,叫上朋友拉上伙伴,边玩边吃,是很好的***活动,走两步就碰上亲戚朋友,大家拉拉呱,交流一下近况,我平时跟我妈一起去逛的时候,基本是走两步就看不见人了,回头一看又拉起来了,说说谁家又生娃了,谁家娶媳妇了,拉的不亦乐乎。
三、文化带动
人是群居动物,大家倾巢而出似乎成了一种习惯,就是没什么要买的也要出去逛逛,关心下蔬菜价格,村民的生活,融入这个集体,参与这场活动,赶集已经成为一种文化深入骨髓,不管走到哪,当地农贸市场都是我最想去的地方。
喜欢,因为那是最美的童年记忆,小的时候爸爸妈妈去集上也是为了要买一些生活需要的用品,平时很少去的,一个是交通不方便,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家里穷很多东西能不买则不买,就更别说带着我们去赶集了,赶集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奢侈,再说了集上有好吃的好喝的,好玩的,即是不买看看心里也是美的,也可能是爸妈觉得带我们去赶***怕没有多余的钱去给我们买生活以外的东西,怕看到我们羡慕的眼神,所以很少很少带我们去赶集,这也许就是我喜欢农村大集的原因吧,而且大集上商家很亲切,给人一种很舒服感觉,
三农创作者主要是宣传农村的大好行势,和农村新的特色和文化,他们拍赶集的***是为了激发外地的群众,和在外地打工的家乡人,对当地情况显示的一种感觉,和情形,从而唤起外来人,和在外工作的本地人对当地的吸引和关注。
对于农村的大集我也不是很喜欢了,因为现在集市上能买到的东西,在超市和小店里都可以买到,只是价格要贵点。况且现在赶集没有我小时候赶集的热闹和新鲜,也没有小时候的感觉了,再加上时间紧张,也没空去赶集了。
我的敢觉,在我家这里农村大集,就是在我最小的时候起,从记事就知道大集,是最好玩,有好多好吃的!现在每到星期天大集,没有事情也是我最喜欢去的地方,因为好几十年的记忆是最深的呢!也能看到年轻时的卖货人,一年年的变老!这就是童年,以到现在的记忆在里边!这就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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