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2%,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 合肥市人民***为解决分离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办学经费,根据省***办公厅《关于合肥市分离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经费问题的函》(秘函〔2002〕125号),决定自2002年8月1日起开征合肥市地方教育附加费。其征收对象为合肥市市区范围内(不含3县)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不含部属和中央企事业单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征收资金专项用于分离国有企业自办中小学校所需办学经费。申报期限按教育费附加的申报期限办理。此次开征的地方教育附加费,由省、市地方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市级企事业单位由市地税部门征收,省属企事业单位按原征管范围,分别由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和合肥市地税局负责征收,所征收的地方教育附加费缴入合肥市财政专户管理。
1、本地人需要购买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地税局购买,个人挂靠单位办理社保,是以人力***公司的名义去购买。
2、个人与人力***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社保费:由企业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组成),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
3、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或者地税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以前是)。需要挂靠单位购买社保的人群:自由职业者,创业者,灵活就业者,暂时失业或者短期工作者。 以个人名义挂靠到人力***公司购买社保的,主要也是为了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与失业保险也是享受不到的。 伤与失业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承担费用的,但个人只是挂靠人力***公司购买,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代理公司无法证明个人是出现工伤,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任何人的失业险都是要在:非本人意愿下失业,如企业倒闭,企业裁员,合同到期企业不续签,等。工伤险也是在正常单位上班状态,因工负伤,才可以享受到工伤险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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