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体个性
主体个性,即旅游区主体的品质个性和价值个性,是指旅游企业,组织或旅游产品的品质和价值内涵的独特风格。形象定位必须以主体的存在特性作为基础,充分挖掘本地区的自然旅游***特性和人文底蕴(文脉),并提炼加工成为本地区独特的销售点或形象推广立足点。
2. 传达方式
传达方式指的是把主体个性有效准确的传递到目标受众的渠道和措施。主体个性如果不能被有效传达,受众则无法去感受和认知其内涵。传达方式主要有营销推广方式、广告与公关策划等宣传方式。尽管部分旅游地在主题个性化和特色化方面并不存在明显的优势,但通过良好的传递途径和传递方式的设计,同样可以造就突出的与众不同的地区形象。
3. 受众认知
旅游目的地形象的主体
1.旅游者。
旅游者是旅游地开展活动的参与体验者,是旅游目的地形象认知的主体。当旅游目的地形象发出信号,旅游者是主要接受者。他们是评价旅游目的地形象好坏的主要客体。
2.当地居民。
旅游目的地是一个整体,他们会对自身所在的地方形成认知形象,旅游者作为外来因素,会对当地居民的生活,环境承载量等都有一定影响,他们是否接纳旅游者、对旅游者的态度和行为等都会影响旅游活动。
而接受与否主要源于他们对所在地方产生的认同感和地方精神,同时,旅游者对于城市印象、旅游地当地民俗、社区精神等都是以当地居民精神面貌、文化***、经济生活评判为主要内容的;此外,当地居民也会有旅游需求,会对当地旅游地产生认知兴趣,转化成旅游者身份。
3.规划设计师。
旅游目的地形象是以旅游者的感知形象为基础,通过旅游规划设计师的构思和设计创造出来的,所以除了旅游地和当地居民意外,旅游目的地形象还应包括:旅游地的形象策划、旅游形象塑造策划及宣传推广等旅游从业人员,他们超越大众的认知水平,具有旅游专业知识和相关技能,能够对旅游地形象予以客观、科学、的感知、评估。能够促进旅游地形象科学建立。
以上三类都是旅游地形象的主体,三者对旅游目的地形象的需求和感知不尽相同,但三者之间存在互动的认知关系,共同构成旅游目的地形象主体。
“形象”的概念包括形象客体,即客观外部形态状貌、结构内涵等因素;形象主体,即人;形象本体,即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感知关系)。所以说形象是主体对客体的感知印象。同样“旅游形象”也包括这三方面。
“形象”的概念包括形象客体,即客观外部形态状貌、结构内涵等因素;形象主体,即人;形象本体,即主客体之间的相互关系(感知关系)。所以说形象是主体对客体的感知印象。同样“旅游形象”也包括这三方面。
⒈旅游形象内容的综合性
⑴内容的多层次性.区域旅游形象可分为物质表征和社会表征.外观设计,环境氛围,服务质量,园林绿化,地理位置等构成物质表征的主要内容;社会表征包括人才储备,技术力量,工作效率,***待遇,公共关系,管理水平和方针政策等.在社会表征中,旅游区与公众的关系是一个重要因素,协调二者关系是塑造良好形象的有效途径.
⑵心理感受的多面性.受每个游客的文化背景,旅游信息的获取方式与充分程度,旅游经历与旅游偏好等众多因素影响,会对同一 旅游目的地产生不同的感知认识,形成自己的心中形象.但是,对旅游规划和旅游地来说,大量的个体形象形成的类型化的公共或公众形象才是有意义的,因此怎样抓住人们对旅游区认识的共性,使人们对旅游区有一个趋同的看法是值得重视的.
⒉旅游形象的稳定性
旅游区形象一旦形成,便会在 旅游者心目中产生印象,一般来说这种印象所积累成的形象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其实质是旅游地的独特性文化内涵受到某类市场上共同稳定的认可,使"旅游目的地成为该类市场的身份区".
⒊旅游形象的可塑性
甘恩认为,除了亲身的旅游经历外,还可通过长期的人的社会化过程形成关于某地的"原生形象",通过旅游地的促销,广告,公关活动等有助于旅游者的形成该地的"诱导形象".事实上旅游的预先销售性质决定了通过旅游地信息的筛选传递能对旅游者实施诱导,对新兴旅游目的地更是如此.旅游地形象的可塑性表明,必须高度重视和科学塑造旅游地形象,重视正面和积极形象的树立,同时对于旧有的过时的形象以及负面的坏形象必须重新塑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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