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的执行标准存在差异,以山东济南为例,在《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济南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通知》里面规定的计算公式如下: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例如:2020年,A公司在职400人,实际安排残疾人4人,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70000元。
所以A公司2020年需缴纳的残保金年=(400×1.5%-4)×70000=14000元。
一、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二、残保金代征的标准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一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据济南市地税局征收管理处负责人介绍,***同城领购于11月1日正式启动,在全市所有区、县全面推行。纳税人按照主管地税机关核定的***票种、数量、缴销期限等,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全市任一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领购事项,包括税控数据的读写卡、***发售和***日常缴销等
1.首先,进入地税局,用户名即是单位税务登记号,接着填上还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跳转到下一个页面;
2.点击页面上方一栏的:社保业务--单位人员增员申报--社保增员申报,点击进去即可;
3.弹出网上社保增员申报协议,点击下方的同意继续,会看到:单位增员须知,点击已阅读,跳转下一个页面;
4.这时候就会跳转到单位增员社保登记,输入所增社保人员的姓名和证件号码,确认无误,点击增员,会跳出一个小方框,单位人员新参保登记;
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成后点保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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