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66纳税服务热线"是国家税务总局为适应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的需要,于2001年向国家信息产业部申请核批的全国税务机关特服电话。它具有统一呼叫中心代号,即:国税局为12366-1,地税局为12366-2,人工与自动语音相结合,全天侯多功能优质化地提供语音服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已成为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提供纳税服务的重要手段和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社会各界相互沟通的桥梁。目前,安徽航信为安徽省国税局12366热线咨询服务外包项目。
最新出台了《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9号),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可以关注一下。
几个基本原则:
1. 什么样的举报才会受理?
第二十条 检举事项受理后,应当分级分类,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二)检举内容与线索较明确但缺少必要证明资料,有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调查核实。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未发现的,作查结处理。
(三)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四)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再次检举的,可以合并处理。
1、纳税服务投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投诉范围且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应当受理:
(一)纳税人进行实名投诉,且投诉材料符合本办法第十七条要求;
(二)纳税人虽进行匿名投诉,但投诉的事实清楚、理由充分,有明确的被投诉人,投诉内容具有典型性。
2、属于下列情形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一)对税务机关已经处理完毕且经上级税务机关复核的相同投诉事项再次投诉的;
(二)对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受理,且正在办理的服务投诉再次投诉的;
(三)不属于本办法投诉范围的其他情形。
3、税务机关收到投诉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办理或转办。
4、对于不予受理的实名投诉,税务机关应当以适当形式告知投诉人,并说明理由。逾期未告知的,视同自收到投诉后1个工作日内受理。
5、上级税务机关认为下级税务机关应当受理投诉而不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理由不成立的,可以责令其受理。
检举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检举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等资料。
检举税收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检举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只要提供以上信息,税务机关就会受理。
如果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经本级税务机关稽查局负责人批准,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2021年上半年省直事业单位面试已结束。
2021年安徽省下半年事业单位笔试考试与10月23日进行的。笔试成绩查询时间11月24日开通,笔试成绩排名11月25日、26日陆续公布。
根据招考公告要求以及往年面试安排情况,今年的资格复审时间将于12月中上旬前后进行,资格复审时间为12月中旬。
面试时间为12月中下旬,12月18日—19日;12月25日—26日进行!请早日做好复习准备!面试大多数岗位按照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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