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出行信息 > 正文

张家界工商局,张家界工商局电话号码

  1. “流量不限量”被定性虚假广告,三大运营商该不该被重罚?

流量限量”被定性虚***广告,三大运营商该不该被重罚?

这个问题想必大家都有类似的感受,运营商明明说的是不***,而实际上超量后给限速,一种被欺骗了的感觉。我是这么看的,第一,现在的网络流量越来越便宜,这是需求也是趋势,更是国家这些年不断督促运营商提速降费的成效。第二,最近一两年运营商开始推出不限流量的促销活动,其实是在抢占用户,也是在发掘移动流量最后的红利。第三,不限流量的背后有规则约束,就是超量限速,开始有一个从10G到40G不等的不限流量,超出后上网速度会逐步降低,最后尽管不限流量,但只能以很低的速度去上网。第四,不***套餐是在平均用量的基础上加上三五倍,本意是让用户尽情用,但不是肆意挥霍浪费,这是因为用户和运营商之间的约定尽管是商业服务,有虚***宣传的成份,但移动网络带宽是公共***,就是说,流量是重要的公共***,若少部分用户无***使用,这会挤占其他用户的权益,超量限速是在平衡公共服务。

这个问题个人觉得从运营商角度出发。对于运营商来说,如果做到真的不“限”,运营商势必会提高现在的价格,因为***毕竟是有限的。所有人都能够毫无顾忌的去使用,运营商为了提供优质的服务,肯定会投入相应的设备及***。

现在的问题是“夸大其辞”。这个是可以随时都能解决的问题。

张家界工商局,张家界工商局电话号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谢谢

据媒体报道,中国移动公司已经下发通知,要求在大流量资费产品中停止“不***”传播,将各类线上线下广告、自有渠道、营销活动中含有“不***”内容的宣传下线;对已经发布的含有“不***”内容的宣传物料进行撤换。所有档位套餐,均需在广告画面中标注“流量畅享,达量降速”提示。

另外,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不***套餐也已整改,电信将不***套餐改名为畅享套餐,联通则将不***产品“冰激凌套餐”中的不***字样全部剔除。

张家界工商局,张家界工商局电话号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可以说,在被一系列的质疑和讨伐之后,运营商再一次集体整改,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如果追根溯源,“不***”本身确实是营销噱头,这个广告被整治属于罪有应得。因为,任何一家运营商也无法提供真正的不***的无线上网流量给用户,因为,无线频谱***是有限的,承载能力是有限的,至少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无法实现像固定宽带一样的流量供给,一旦有一些人享受到了不加限制的流量,势必会导致整个网络崩溃,伤害的将是大多数上网用户的利益。

我们可以找到的最早的所为不***套餐来自2017年1月的中国联通两档“冰淇淋”套餐,分别是398元(含40GB FUP+3000分钟通话)和198元(含15GB FUP+1500分钟通话),用户当月累计流量达100GB后就会关闭上网功能,后来联通还***取5折方式促销,一直到后来大王卡将所谓的不限流量概念提高了新层次。

张家界工商局,张家界工商局电话号码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其实一直以来,运营商都在做着类似的虚***宣传之事。只是因为它们占据着垄断位置,让普通消费者感到“绝望”,才没有真正与运营商斗到底。此前也发生过运营商多扣消费者一分钱、几毛钱被告上法庭,结果却不了了之的***,但消费者只是为了争一口气而已,运营商其实根本没有损失什么。或许,虱子多了不怕痒,运营商被消费者诟病、埋怨多了,也就完全不在乎了。

但就近段时间来看,运营商其实是处于一个不利的处境。在政策的高压之下,运营商不得不做出提速降费、取消语音和流量漫游费等举措。而当下气势愈发孱弱的运营商,显然已经成为了众矢之的。因此,被约谈这事儿也没有在意料之外。

关于“流量不***”一事,其实早就被消费者所诟病。人们早就知道,“流量不***”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但运营商出于营销层面的考虑,却大张旗鼓的宣传。所谓的“流量不***”,说穿了就是“达量降速”和“超量关网”,完全名不副实。

但明明有着如此显眼的漏洞,三大运营商却毫不顾忌都在宣传中使用“不***”的字眼,的确是“胆大包天”。究其原因,还是与运营商此前所占据的垄断位置有关。不过此次湖南省工商局对湖南三大运营商进行约谈,或许会让后者有所收敛。

既然已经被定性为虚***广告,那么三大运营商接受处罚是板上钉钉的事儿了。但处罚的力度,却依然有待商榷。到底是不痛不痒的处罚,还是给三大运营商开出天价罚单呢?如果将“流量不***”定性为引人误解的虚***宣传,那么三大运营商其实是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

这一条规定解释到,经营者、广告的经营者和发布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如:雇佣或者伙同他人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现场虚***的演示和说明,张贴、散发、邮寄虚***的产品说明书和其他宣传材料,在经营场所对商品作虚***的文字标注、说明或解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作宣传报道,对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用途、制作成份、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市场信息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宣传行为。

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对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作虚***宣传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唔,这么看来,好像处罚力度是低了些。

就在8月6日,湖南张家界工商部门已经针对三大电信运营商因“流量不***”虚***广告开出了全国首张罚单。湖南省张家界市工商局武陵源分局向中国移动武陵源分公司、中国电信武陵源分公司、中国联通武陵源分公司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它们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发布虚***广告行为处罚款人民币3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