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亲王奕忻,是咸丰皇帝的异母兄弟,咸丰母亲早亡,他是由奕忻的母亲悉心抚养照料长大的,奕忻和咸丰自小手足情深,感情很好,后来因为立储,兄弟俩逐渐反目。咸丰最后当上皇帝,成为胜者,而奕忻在咸丰当政期间,没有受到重用。
咸丰死后,奕忻联手慈禧,发动了“辛酉***”,除掉了“顾命八大臣”,帮助慈禧实现了垂帘听政,奕忻也被授予议政王,同时总理内政外交事务,一时权倾朝野。
奕忻很有才华见识,在处理各项国家事务时,精明干练,表现非凡,为清***立下了不少的功劳,也为清***挽回了不少损失。
看到奕忻权力越越来越大,慈禧心里渐渐的不安起来,怕奕忻结党营私,从而危及自己。后来借有人弹劾奕忻的机会,慈禧先免去了他议政王头衔。
不久,奕忻又支持杀了慈禧的亲信安德海,由此慈禧心里更加忌恨他,四下寻找机会,要解除奕忻的权力,就在这时,发生了云南军军费舞弊案。
光绪年初期,云南平定了本地区的少数民族起义后,云南巡抚派官员来京,报销云南镇压起义所用军费。当时,军费开销都是由各省先行垫付,然后到京通过户部审核,上奏黄帝,再由朝廷按数目拨回省里。
户部因为拥有审核大权,所以这一程序极为关键,为此申报的省份为求顺利通过,都会给户部送一笔钱打通关节,这已经成为“潜规则”。
云南派来的官员经过一番运作,用八万两白银行贿,顺利报销了军费。但后来由于事情败露,朝廷调查后,处理众多受贿的官员。
事情看来与奕忻等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但慈禧却抓住了这件事不放,他要趁机灭掉奕忻的威风,因为户部归属总理衙门,要追究奕忻的领导责任,凭着这个借口,慈禧又逐渐把权力抓到自回己的手中,使奕忻慢慢的在朝廷边缘化。
后来慈禧又借口中法战争失利,把责任又推到奕忻身上,一不做二不休,直接把奕忻和他的亲信赶出了军机处和总理衙门,彻底拔掉了这枚危胁自己利益的钉子。
云南军费案,也叫晚清云南军费报销案,最终导致惇亲王奕誴黯然离场,恭亲王奕訢并没有参与进来。19世纪6、70年代,云南地区爆发回、彝等少数民族起义,清廷派军队前往镇压,前前后后打了20多年,总算给平息了,到了1879年,仗打完了的云南巡抚杜瑞联算清了朝廷军队在云南的花销,然后派两名手下,一个是粮道崔尊彝,一个是永昌知府潘英章,到北京报销军费。
王文韶,云南军费案仅为降两级使用,后来升直隶总督、武英殿大学士。
都知道晚清官僚***,这个军费里面的猫腻太多,比如克扣的粮饷、虚报的士兵抚恤等,都是地方官员的生财之道,成惯例了,所以云南巡抚杜瑞联派的这两名官员携带5万现银,一边是报军费,一边是上下打点贿赂,使的这个报销能顺利批下来,这两人先找的是太常寺卿周瑞清,通过周瑞清攀上了户部尚书王文韶,此人不但是报销军费的最主要负责人,还是军机大臣。
阎敬铭,晚清廉正大臣,理财有道,有“救时宰相”之臣,官至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大臣、东阁大学士。
王文韶清楚里面的瓜葛,但没直接表态,只是说你们按程序来,先从底下一层层报上来,这俩人就找到了负责户部云南司主事孙家穆,奉上了5万两银子,而孙家穆直言5万两太少,最少13万两,我帮你们把报销的事抹平,于是双方就为要价格的事拉来拉去,这时突然传来消息,户部尚书要换人了,换成了铁面无私、清廉公正的阎敬铭,这3人感觉阎王爷来了事儿要黄,于是双方妥协以8万两把事儿给办了。
军机处,原为皇帝整理公务的值班房,后为清朝中枢权利机关。
报销军费户部这第一关算过了,下一个衙门就到兵部,军费嘛,肯定要兵部核准签字,兵部的官员都是喝惯了“兵血”的,见到大头好处都给了户部就不干,双方闹来闹去干脆就把这事给捅出去了,不久御史陈启泰就弹劾云南军费报销受贿,朝廷直接派刑部尚书麟书审查此事,很快事情清楚了,户部那伙人确实收银子了,最高受贿者为军机大臣、户部尚书王文韶,东窗事发后粮道崔尊彝畏罪***,永昌知府潘英章投案自首。
惇亲王奕誴,道光第5子。
一石激起千层浪,马上有人指责军机处作为国家最高权利枢纽,率先营私舞弊,于是慈禧再令人清查军机处,看到底干不干净,这次派了惇亲王奕誴和军机大臣翁同龢,当时晚清的京官和地方官都有个惯例,就是下级对上级都有孝敬,比如冬天送取暖的钱叫“炭敬”,官员外调送的钱叫“别敬”,过节生日送的钱叫“节敬”,这种惯例的孝敬所有军机大臣、尚书等官员们都有收受,但又没有明文规定,所以如果这种钱算***的话,整个清廷全被受贿了。
当时朝廷很多大员,均上奏自己接受过孝敬,如李鸿藻、张佩纶、阎敬铭、翁同龢等人,这里面不乏一些清流官员。
当时的惇亲王奕誴一根筋,认为孝敬也算***,全部都要惩罚,他又联合了宗室的成员一起告到慈禧那去了,而朝廷的官员们替自己伸冤,也告到慈禧那去,包括前面说的铁面无私的阎敬铭也有收这种孝敬,于是一桩云南军费***案,变成了满汉官员之争,慈禧最后定夺,这种孝敬不算***,事情结束了,惇亲王奕誴从斗志满满变得孤立无援,最后的黯然离场。
云南军费案是指发生于光绪八年(1882年)的云南军费报销舞弊案,此案由于牵涉到时任军机大臣的王文韶和景廉,惇亲王奕誴主张严查,以澄清吏治,敲山震虎,却最终使他落得个黯然离场的结局,恭亲王奕訢因病没有参与此案。
△惇亲王奕誴
话说云南这地方一直不太平,1856年杜文秀在云南发动回民起义,清廷派兵镇压,直到1879年才彻底平定。朝廷制度,各省所花费的军费都要到户部办理报销,实际上就是检查账目上有没有藏污纳贿的贪腐行为。时任云南巡抚杜瑞联将这桩差事交给两位属下去办理,一位是粮道崔尊彝,另一位是永昌府知府潘英章。
云南军费中包含有岁支杂款,还有一些不知明目的款项,按照正常流程是办不下来的。于是两位云南官员走了军机章京,太常寺卿周瑞清的路子。当时户部尚书阎敬铭尚未到任,由军机大臣王文韶署理。阎敬铭是软硬不吃的大清官,崔,潘二人担心阎敬铭到任后报销案将更加难办,于是通过周瑞清牵线,与户部云南司主事孙家穆搭上关系,孙家穆狮子大张口,开出就要13万两银子,后来经过协商,双方讲定以8万两了结此案。
△王文韶
此事被御史陈启泰获悉,上奏称周瑞清收受巨贿,慈禧太后委派刑部满汉尚书麟书、潘祖荫切实查明复奏。崔尊彝闻讯在家乡镇江服毒自尽,潘英章被逮捕入京,与户部书办对质。经查证发现,王文韶,周瑞清承认接受过“炭敬”,却并未收受过巨额贿赂。惇亲王奕誴主张严办“炭敬”、“节敬”、“冰敬”等变相贿赂,以澄清吏治,邓承修、张佩纶、盛昱等清流中人上奏表示支持,但翁同龢,阎敬铭等人以按律治罪,不应严办为由,表示反对。
△翁同龢
召对之时,翁同龢向慈禧太后及王公大臣列举了一个案例:汉文帝时期,有人盗取高祖庙的一只玉环,廷尉张释之按“盗宗庙服御”律,治以弃市(杀头)之罪,汉文帝认为量刑过轻,要改为诛族。张释之据理力争,如果盗取高祖庙一只玉环便诛族,那如若有人盗高祖长陵又将治以何罪?汉文帝最后同意了张释之的劝谏,按律将盗宝者弃市。
如果按照惇亲王的意思,只要收受了地方官员孝敬的官员统统查办,满朝文武将无不获罪。慈禧太后同意对此不予深究,仅将潘英章,周瑞清,孙家穆,龙继栋等人革职流放,王文韶、景廉因失察之罪降两级留用,云南巡抚杜瑞联,滥保崔尊彝考评“卓异”,听任属员挪用公款,降***调任。惇亲王一心想借此案澄清吏治的想法全盘落空,只能黯然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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